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拿到“督促监护令”
通讯员 陈洪娜 见习记者 徐海明
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当父母的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们一定好好履行职责,教育好孩子,让他回归正途。”近日,在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现场,小兵(化名)等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拿到了“督促监护令”,并当场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自愿接受监督考察。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舟山市检察机关首次制发“督促监护令”。
小兵的父母都是医生,平时工作忙,陪伴孩子的时间很少,而母亲对小兵的教育方式是典型的专制型教育,从小就对孩子非常严格,对他的需求却缺乏回应。进入青春期后,小兵逆反心理严重,又结交了不良朋友,经常夜不归宿,父母此时已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监管。小兵偏离正常成长轨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与小兵类似,其他3名涉罪未成年人或因父母离异疏于管教,或因家长过度溺爱不会管教,结果结交了不良社会青年,为了所谓哥们义气参与聚众斗殴。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考虑到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他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制定了相应的考察期。
附条件不起诉并不代表放任不管,考察期内检察机关根据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置了不同的考察帮教规定进行持续帮教。考察期满后,定海区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仪式。检察官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指出这些父母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监护举措,并向这些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当场宣告送达。
“督促监护令”还设置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有效监护的考察期,对于违反督促监护令的家长,检察机关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