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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执法更“有度”

  通讯员 罗颖异 

  本报讯 近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经查证,对该企业罚款2000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处罚是在“执法有度行政处罚裁量监督”平台的分析指导下进行的。

  “过去,执法人员往往依据基本裁量规则,结合个人经验,确定处罚金额,可能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主任步江山介绍,由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定难、裁量权运用风险大、考核监管机制不完善,当前的执法体系不能满足对行政处罚裁量监督的需要。

  对此,海盐县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与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合,聚焦行政处罚裁量“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事后评查”全周期体系建设,创新打造“执法有度行政处罚裁量监督”应用,实现业务线上高速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完善有效、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透明规范、评查评价高效精准、反馈及时闭环。

  “以这次行政处罚为例,只需在监督平台选择对应‘标签式’案件情节,大数据与AI算法会智能分析出建议裁量区间,案件处理起来更方便,也更规范了。”执法队员表示。

  该系统不仅被运用于执法办案,还会发布各行政执法机关相关裁量权基准及预警提醒,解读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典型案例等;同时筛选“重大案件”“争议个案”风险线索,通过风险识别模型,将裁量案件分为“红、黄、绿”三色风险等级,开展监督评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智慧执法更“有度” 2022-06-08 2 2022年06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