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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实话

“共享法庭”数智助推 “智慧诉讼服务”建设

  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共享法庭”效能,数智助推、协同发力,成为当前“智慧诉讼服务”建设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王胜东 朱效良 

  “共享法庭”是落实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实践,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效载体,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改革举措。“智慧诉讼服务”以智能化平台为载体,贯通“厅网线巡”全业务,覆盖诉讼服务全领域,实现对传统诉讼服务的迭代升级。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共享法庭”效能,数智助推、协同发力,成为当前“智慧诉讼服务”建设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共享法庭”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和物理存在,以多跨场景应用为重要抓手,集成浙江解纷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依托现有硬件设施进行建设。它具有诉讼服务、化解纠纷、基层治理三大功能,将服务对象从当事人延伸至基层干部群众,并延续“智慧诉讼服务”全时空在线特质,依托线下场所,让当事人跨越“数字鸿沟”。截至今年5月初,浙江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4289个,计划12月底前实现“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90%以上乡镇(街道)、90%以上村(社区)、5个行业或组织”目标。

  以“共享法庭”全面推进为契机,数智助推“智慧诉讼服务”浙江实践高质量发展。浙江“智慧诉讼服务”将依托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借力“共享法庭”建设,让群众在便捷可感的数字空间里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法院、行政机关、信访、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要素在平台集聚;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平台性能;加强平台融合,线上打通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衔接信访、调解、诉讼“三个环节”,推动形成线上线下、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

  法院将协同推进“共享法庭”贯穿“智慧诉讼服务”全过程的新路径。诉前阶段由庭务主任或代办员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将纠纷分流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立案阶段由诉讼服务人员指导进行就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审理阶段由法官协助当事人在庭前完成在线证据交换、调查、庭前调解等;执行阶段由庭务主任或代办员协助完成委托送达、执前督促、执行调查、督促就地履行等事项,最大程度发挥数智服务对诉讼全流程的正向作用。

  提升服务感受方面,优化法官与多元解纷主体良性互动,逐步探索形成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等多层级解纷模式;以智能化平台做优线上服务,以“共享法庭”联通线上线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关心关爱特殊人群,以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智慧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2年第五期中青班学员)


浙江法制报 实话 00009 “共享法庭”数智助推 “智慧诉讼服务”建设 2022-06-08 2 2022年06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