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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安巷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公告清单列式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4.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金越联系人俞世杰,0575-88020296 ,金展联系人冯贻玮,057186030762。

  根据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金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金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金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金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金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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