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援尽援解民忧
本报记者 沈艳瑜 通讯员 刘丽
本报讯 近日,李女士因遭受家庭暴力到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贵驷司法所求助,值班律师为她介绍了法律援助常识,并指导其签署《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
5月下旬,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梳理法律援助范围、对象、申请程序等,印制成《法律援助须知》,一并印发《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在全省率先推出首问法律援助申请告知制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告知书当天咨询当天发放,方便群众自主选择是否申请援助。同时告知书随案附卷归档,如有缺失,承办律师将受到一定惩戒,从而倒逼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截至目前,首问法律援助申请告知制度已在全区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已签署告知书并成功引导申请法律援助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