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神秘”群后 他疯狂发手机号
通讯员 戴佳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路桥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4万余元,同时就民事公益诉讼主持调解,唐某当日支付损害赔偿金1.4万余元。
唐某是某通讯公司的营销员。2020年12月,他被拉进一个“接码群”,并被告知只要将新手机号码发到群里,就可以领取2元到15元不等的佣金。
唐某加了几十个“接码群”,在帮客户办理开卡、缴费充值等业务时,获取客户手机号码,发到群里,至2021年7月,非法获利1.4万余元。而唐某提供的手机号,则被他人用于注册各类APP、刷单等业务。
公益诉讼起诉人指出,被告唐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唐某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支付损害赔偿金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