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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法趣

法院公告

2022年6月13日

  (2022)浙0802民初1424号  毛远:本院受理原告祝程远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毛远支付车辆使用费61000元,处理扣分和罚款750元以及归还驾驶证。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9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22)浙0802民初1255号  王厚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王厚德偿还垫付款16072.5元和期间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9日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2)浙1081民初2883号之一  徐利锋:本院受理的原告董广哲与你方徐利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081民初28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璐卡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710元,由原告董广哲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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