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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1家企业被申请强制执行,38家企业也将生产“断档”

法院善意执行保住众企业生产“动力源”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郑雯倩 严铭轩 

  本报讯 给整个工业园区供热供电的企业被申请强制执行面临停产,38家企业将会受到连锁影响。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又不影响园区企业的正常经营?近日,江山市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成功化解一起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案件。

  江山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电”)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也是江山市第一个集中供热项目。自2017年11月建成投产以来,该公司便担起了江山某工业园区内大部分企业的供热供电职能,成为包括该市龙头企业江山市双氧水有限公司在内的38家企业生产的“动力源”。

  然而,就在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后不久,受疫情、原煤价格波动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资金短时间难以回流变现,生产经营陷入困境。2022年1月,因无法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江山热电被某商业银行起诉至江山法院,要求判令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7000余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因公司无履行能力,银行向江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接案以后,仔细翻看案卷,并多次前往园区了解情况。“江山热电当初是作为江山工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引进的,是江山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入驻园区后,园区内大部分化工企业都淘汰了燃煤锅炉,主要靠它供热。”执行干警叶晓慧介绍,若对江山热电采取强制执行,处置其供热供电的机器设备等,原本依赖其供能的企业也将面临生产“断档”,损害不可估量。若企业重新使用燃煤锅炉,还将对环境和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考虑到案件执行牵扯众多,江山热电也尚在正常经营,江山法院秉持“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办案理念,组织协调当地开发区、发改委、国资中心等多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分析强制执行利弊,最终提出以分期偿债、收入抵债等灵活有度的偿债方案代替强制执行,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在法院见证下,江山热电还出具了承诺函,开设特殊监管资金账户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企业总算保住了,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受影响了,太感谢了。”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字,江山热电法定代表人姜某如释重负。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法院善意执行保住众企业生产“动力源” 2022-06-14 2 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