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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餐馆装上了燃气报警装置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讯 “现在装上燃气报警装置,我们和顾客的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了。”近日,岱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部分餐饮单位进行回访时,一些店主这样说道。

  不久前,岱山的张女士在当地某乡镇一餐馆用餐时,想起新闻中曾提及使用燃气的经营单位需要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就特意查看了四周,却并未发现。身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张女士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将线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岱山县检察院反映。

  收到线索当天,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便赶赴现场。在张女士反映的餐饮店内,检察官发现该餐馆确实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这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带着疑问,检察官实地走访排查当地多家餐饮店,结果这些店铺均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有的店铺还存在燃气连接管老化、燃气瓶未放置在通风良好位置、燃气瓶上方堆放杂物等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随后,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燃气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处理,并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对辖区内95家餐饮单位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改。一周时间内,除部分未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已自行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单位外,剩余50家均统一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这些装置直接连接至辖区信息指挥中心,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情况,信息指挥中心会第一时间收到报警信息。据悉,岱山还将开展全域燃气安全排查,确保群众安全。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餐馆装上了燃气报警装置 2022-06-14 2 2022年06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