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卖香烟,结果犯了两宗罪
法官:买卖烟草要注意这些
通讯员 徐如霞 赖臣
因生意亏损欠下巨额外债,崔超(化名)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微信销售卷烟赚取差价。看着一笔笔上万元的转账,尝到甜头的他却陷入另一种“疯狂”:“反正对方都是提前转账,我还寄什么香烟啊,随便寄点东西过去不就得了。”
近日,象山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崔超因非法经营、诈骗两项罪名被判处刑罚。
崔超早前曾加入一个微信群,群里是全国各地买卖香烟的商家、客户。崔超也通过此群,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非法销售卷烟。
一次,崔超为了快速来钱,索性想到了诈骗。他在群里谎称销售卷烟,很快,有两名老客户找到他。崔超便把从小超市购买的湿巾、小电扇等日用品,冒充卷烟装入纸箱,随后把快递单号发给客户。客户相信崔超已经发货,遂多次向他转账。
仅仅两天,崔超就骗得97万元。此后,他租用房车躲到外地,将手机、银行卡全部扔掉,想逃避警方侦查。近日,崔超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超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最终,法院对被告人崔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专卖许可证才能生产、批发及销售;且须是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才可通过信息网络销售香烟,其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香烟。即使烟酒店已经申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通过微信、淘宝网店、直播、外卖等互联网平台销售卷烟,且要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希望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除了擦亮眼睛、注意产品是否合格,也要留心经营者是否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