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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截至易基准日本息实际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邓林浙与杭州助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助坤科技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邓林浙,杭州助坤科技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邓林浙履行相关义务。邓林浙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在公告之日起向邓林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857928207

  特此公告。

  邓林浙

  杭州助坤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2-06-15 2 2022年06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