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原告拿到钱,又避免被告因被强制执行而损失信誉?
法官“一揽子”方案解了两家企业的愁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钱塘法
本报讯 一边是急着要讨回人员劳务费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另一边是虽然愿意付款但银行账户却被冻结的商超物流公司。除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两家企业的烦恼?近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在处理这起合同纠纷中,巧解难题,既让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钱,也让商超物流公司避免了因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损失信誉。
安徽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一家从事劳务派遣、承揽服务外包的企业。2021年“双十一”期间,该公司为浙江某商超物流公司提供了外包物流服务。项目结束后,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双方对账金额113万余元开具了相应发票,但商超物流公司却迟迟没有打款。今年4月,人力资源公司起诉至钱塘法院。
“我们很急!法官,这个案子要申请保全。”法院在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过程中,一听被告物流公司说无法支付该笔款项,原告代理人一下子急了眼,“被告这种不履行的态度,是不是想转移财产?”
原告代理人告诉法官,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抵御经营风险及融资能力相对较弱。招工难、资金紧、结款慢……这些隐患随时可能成为压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对于这笔钱能不能收回,他们特别焦虑。
然而,财产保全的结果却让原告不得不提前做好最坏打算——银行回执显示,被告的银行账户只冻结到8000余元。
同一时间,法官与被告的代理人取得联系,并询问了调解意向。“这笔款项被告公司是愿意支付的,但之前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付不了。近期被告会收到一笔款项,足以覆盖原告的物流服务费,但是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了,需要通过法院执行才能支付。”原来,被告在经营上也遇到了困难。但对于该案,还是持积极的还款态度。
了解到被告愿意还款的情况后,法官心里有底了。但是,一定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把钱“要”回来吗?毕竟,进入执行程序意味着被告是“被动履行”的,不仅需要额外支付执行费,还可能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被扣上“失信”帽子。对于原告来说,等待时间也相对较长。
是不是还有其他方法?法官努力寻求“最优解”。一方面,他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平台联系双方,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另一方面,组织审判团队与保全团队就案款执行问题进行会商,结合该案情况,决定引导双方将案款扣划问题在调解协议条款中予以明确,再由审判团队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开展后续扣划工作,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一揽子”方案解决两家企业的烦恼。
最终,双方均同意案涉款项由钱塘法院直接从被告保全账户中扣划,两家企业达成和解。法院根据两家的和解协议和协助执行等相关文书,对案涉款项直接进行扣划。
近日,113万余元的款项全部扣划到位,此时距双方和解仅14天。当原告代理人接到法院扣划到位案款的通知时,连声道谢:“像吃了定心丸,这笔钱终于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