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慎小”之道
新华社 勾建山 作 |
周陈华
在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中,有许多关于“慎小”的典故,这对当代法官正心修身、防范忽微具有借鉴作用。
相传,唐德宗时的宰相陆贽清廉正派,连皇帝都认为他“清慎太过”,暗地派人告诉他,“对别人的馈赠一概拒绝,办事恐怕不太方便,别人送重礼可以不收,但像马鞭、鞋靴之类的‘薄礼’,收亦无妨。”然而,陆贽坚守自己的信条,从未突破清廉底线。
在南北朝时期,有个叫顾协的官员,清廉而有节操。有一天,一门生来访,知道顾协清廉,不敢赠送厚礼,只送了“二千钱”作为礼物。没曾想,顾协大怒道:“我的门生,竟然不知我的为人!”他喝令将这个门生鞭打二十,赶出门外。自此以后,再也没人敢给他送礼了。
在这两则故事中,陆贽与顾协无疑都是清廉为官的典范,他们身上所传递出来的正气与硬气,让人深刻感受到了信念的力量、人格的力量和廉洁的力量。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陆贽与顾协为什么对小礼品,哪怕价值微不足道,都义正辞严予以拒绝呢?
结合大量古往今来的贪腐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一方面,“小”往往是官员放纵自己、践踏操守的重要阶段,一旦放任,就有可能变得麻木、自大,最终“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另一方面,从行贿者的角度来看,“小”往往是他们千方百计接触官员、收买权力的试探,如官员接受了这些“小礼物”,随后他们便根据官员的爱好、品性“放长线”,从而让其一次做让步,步步守不住。
因此,陆贽哪怕有皇帝的“开导”也不为所动,顾协对门生这类“熟人”的小礼物也未作任何迁就。应当看到,在他们坚守“慎小”品德的过程中,也传递着很多宝贵的正能量。
“慎小”中蕴藏着强烈的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是官员为政的基石,官员对廉洁底线的坚守,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待任何人都必须始终如一、表里如一;“慎小”中蕴藏着浓厚的忧患意识,在小事小节上决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和麻木,不仅对自身要一日三省,更要对别有用心的人严防死守;“慎小”中蕴藏着鲜明的斗争意识,对于错误的观念、错误的言行必须辨得明、看得准、识得破,哪怕是门生之类的熟人、身边人,也要敢于拒绝,这是对自己、对他人以及对官场风气负责任的体现。
这类廉政典故对当今法官如何“慎小”颇有启示意义。
要立凌云之志。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在理想信念中获得抵御侵蚀、防止蜕变的强大抗体,筑牢防止腐败的铜墙铁壁。
要算明白之账。应深刻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当官与发财“两头甜”不可能,贪腐与安全“两头顾”不可能,浊行与清誉“两兼容”不可能,应自觉坚守心灵的阵地,占据操守的高地,始终做到秉公廉洁用权,勤勉廉洁做事。
要积尺寸之功。敢于自我革命,对任何“小毛病”“微问题”要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同时,将光明磊落、坦荡无私的品质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让清廉之风体现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转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