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同庭履职 粮库“硕鼠”领刑
通讯员 吴宁
本报讯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杭区某粮库原保管员赵建富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余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键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柱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
此前,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中,余杭区监委深挖问题线索,查明:2013年至2020年,赵建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盗卖粮食和骗取粮食补贴款、赚取粮食差价,共计价值人民币276725.04元。此案也成为杭州粮食系统专项整治第一案。另赵建富涉嫌诈骗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终,法院判决,赵建富犯贪污罪、诈骗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余杭区粮食系统部分党员干部参加了庭审旁听。此案为全区粮食系统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
余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小辉表示,今后,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强化监督问责,以系统推进“三不一体”提升治理效能,严肃查处“硕鼠”“贪蚁”,净化粮食购销系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