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风水树” 邻里起纷争
怎么解?法官搬出民法典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朱晨希
本报讯 “按照我们农村的习俗,院子里的大树可不能随便砍,会破坏我们家风水。”近日,面对上门来劝说的法官,岱山的傅老大依旧有自己的坚持。
法官为何会到傅老大家看树呢?原来,戴家和傅家是岱山东沙镇上多年的老邻居,两家老人过世后,老房都空置了,没人居住。
40多年前,傅家长子傅老大亲手在院子里种下3棵樟树。随着时间推移,树长得冠大荫浓,换季时,树叶、小树枝会掉在戴家老屋的屋顶上。长年累月,戴家这座150年房龄的木结构老屋不堪重负。同时,因落叶开始积水,戴家室内木质地板及房梁腐烂。近十年来,戴家老屋已经为此修缮过三四次。
虽然老宅子不住人,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倒塌。为此,戴家和傅家就此事进行过协商,并求助社区调解,都没有得到大家满意的解决方案。
今年4月,戴家把傅家四兄弟告到岱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傅家对3棵樟树进行修剪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程园园实地走访,发现戴家老屋靠近樟树的一侧房屋确实腐烂严重,而远离樟树的一侧则较为完好。
考虑到双方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傅家四兄弟,阐明戴家老宅地板及房梁腐烂与樟树落叶堆积引起的潮湿确实有关。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傅家有义务排除对戴家老宅的妨害。
几次沟通下来,两方终于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达成和解——种在傅家院子中央的一棵树,因对戴家几乎没有影响,可以保留;另外两棵靠近戴家老宅的樟树,傅家四兄弟承诺尽快修剪至与自家2米多高的围墙齐平。戴家则撤回要求赔偿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