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治河道污染
通讯员 龙轩
本报讯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专班到涉案河道附近的工地进行调查后立案审查,同时以点带面深入排查辖区建筑工地,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对此前发现的辖区内河道污染案件组织“回头看”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说。
之前,龙湾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河道尽头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中和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检察院随即邀请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加圆桌会议。会上,各家单位积极分析、讨论,厘清适格行政主体以及行政责任。会后,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并加大对类似问题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