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上把“锁”
通讯员 张幸女
本报讯 “之前我的身份信息都被公布在网上,人家一看就知道是我,怪难为情的。好在问题解决了。”近日,村民赵某对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的效果表示感谢。
今年1月份,检察人员走访村民时了解到,赵某对自己作为低收入人员被公示表示不满,“网上把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都公布出来了,感觉很不好。”赵某说。经查证,检察官发现在某门户网站公布的一批低收入人员信息中,包含有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经分析研究,检察官认为,虽然公示是按照程序进行的,但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个人隐私采取保护政策,并规定在公开过程中处理个人信息应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因此,检察机关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相关机关对接联系,第一时间对公示内容进行身份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并进一步完善了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和把关机制,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