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完被害人还想骗法官,最终自食恶果
通讯员 郑莹
本报讯 近日,武义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被告人雷某伪造收据骗钱被抓后,又伪造收条想骗法官对其从轻处罚,结果被法官识破诡计,最终自食恶果。
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雷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可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代考包过业务,向被害人鲍某、叶某各骗取报名费13000元,并伪造“武义某驾校”的收款收据骗取二人的信任,后又以需交纳场地押金等名义向二人各骗取4000元。后雷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公安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及认罪态度,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期间,雷某提供了收条、谅解书,用以证明其已退还叶某、鲍某被骗的款项,并与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之后,承办法官在逐一与被害人核实收条、谅解书真实性的过程中,却发现雷某并未退还鲍某17000元,在案的收条亦非鲍某出具。庭审讯问中,雷某承认,收条是她自行伪造的。
另外,在与被害人鲍某核实情况过程中,鲍某提及雷某还可能以同样方式骗取其他人的钱款,承办法官随即与其他被害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将情况通报公诉机关和公安机关。
后经查实,雷某在2020年7月至2021年下半年,以同样的谎言骗取被害人曾某10000元、被害人舒某13000元。
武义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被告人雷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适宜对其适用缓刑,综合全案量刑情节,认定被告人雷某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因其违反取保候审期间规定,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