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防范未“燃”
通讯员 张琳 应玉锦
本报讯 近日,龙游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郑婧等人,来到辖区部分经营单位回访,查看燃气使用安全情况。
今年2月,龙游县检察院部署开展燃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有要求安装报警装置,但费用太贵了。”检查时,某餐饮店老板直言。
“部分店铺虽然安装了报警装置,但没有安装插座,发生燃气泄露仍无法预警。”检察官表示。
“燃气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龙游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向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牵头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同时全面排查整改相关场所,建立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制发《龙游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目前正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