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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 告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南昌洪城汽配城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将洪城汽配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葛辉煌、卢明志、毛建国、张群慧、张琳、王坚强、葛世良、何彩萍、张春香的拆迁补偿款提存于江西省南昌县公证处。现公告如下:

  请上述提存受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前往江西省南昌县公证处领取安置补偿款,并提供银行转账账号。

  江西省南昌县公证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466号格林豪泰16楼

  领取期限: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六月十日止。

  电话:0791-85710756

  特此公告。江西省南昌县公证处

  2022年7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2-07-04 2 2022年07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