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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离职员工竟天天吃食堂刷饭卡?

已离职员工的饭卡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尚剑  金淑丽 郑莹 邵雪栋 胡婷婷 刘清

  时间:7月18日

  地点:武义法院

  已经离职了的员工,却还天天刷着公司的饭卡在食堂就餐?

  金某是浙江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员工,2020年7月调任公司行政部经理,平时负责管理的公司事务比较杂,其中就包括管理员工饭卡的发放和注销。

  2021年3月,金某发现公司食堂的软件刷卡系统有漏洞,已离职员工的饭卡仍可在公司食堂刷卡消费。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公司给员工的食堂用餐补贴为每餐5元,员工每刷卡一次,公司按4.6元结算到食堂承包老板贺某的账上,相当于每张饭卡每刷一次是4.6元。由此,金某想出一条生财之计,授意行政助理张某(另案处理)与承包食堂的贺某夫妇(均另案处理)沟通,让贺某夫妇在中餐和晚餐时刷已离职员工的饭卡,这部分钱从公司结算后,贺某夫妇以现金形式给张某,张某再将这笔钱给金某,由金某支配。几个人心照不宣,按照这种模式一直空刷着已离职员工的饭卡。2021年9月,张某辞职。之后,邹某(另案处理)接任。

  经统计,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金某等人累计骗取公司餐费补助款11万余元,其中金某获利4万元、张某获利1.5万余元、邹某获利1万余元,其余款项由金某支配,用于部门聚餐、团队工资补偿等。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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