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哥因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侥幸心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并愿意积极主动支付人民币11400元的公益损害赔偿金。我们以后一定会好好改正,好好做事,不会再触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希望念在我们初犯,可以对我们从轻处罚。
张文君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