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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庭务主任旁听庭审

  通讯员 龚祎琳 

  本报讯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庭务主任走进莲都法院,旁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

  叶某、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减肥胶囊牟利,在多名顾客反映服用胶囊后出现口干、失眠、头痛、起红疹等不良反应后,仍未收手,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叶某、刘某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并需支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其违法获利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庭务主任旁听庭审 2022-08-02 2 2022年08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