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行政争议,不一定要对簿公堂

杭州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争议出实招

  通讯员 蒋超腾 林志和 本报记者 胡宗昊 

  近日,杭州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海关法规处送来一面写有“依法依规为企解忧,用心用情惠企服务”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杭州海关化解行政争议,为其解难纾困的感谢之情。

  争议源于一起行政处罚案件。2021年最后一天,该公司收到了杭州海关所属钱江海关制发的《行政处罚告知单》,以该公司调整外资比例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政策条目,却继续使用免税进口设备为由,拟处罚款3万元。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高速模拟芯片、光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光通信企业,也是杭州市临平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对这份《行政处罚告知单》,我们在事实、理由和依据方面都有不同意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没有偷逃关税的违法动机,3万元虽然数目不大,但若被行政处罚,就会给公司留下违法违规的‘污点’,对今后的上市融资和进一步发展非常不利。”

  2022年元旦一过,该公司就向钱江海关书面提出了异议。钱江海关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后,于1月11日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公司依法在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我们对海关的执法有争议,是不是要请律师、打官司,对簿公堂?除此之外,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负责人不解地问。

  “本案当事人的疑问,代表了很多外贸企业的困惑。”杭州海关法规处处长程忠权表示,“为此,近年来我们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通过行政争议调解来解决企业困惑。”

  2022年春节刚过,钱江海关就指派执法关员与该公司进行多次协商对话,回应企业关切,在多方协调的基础上,围绕本案先后开展了“钱关法潮工作室”就地调解、关税等职能部门指导下调解和杭州海关法规处提级调解。

  “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外资持股比例的小幅变动,为啥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了?”该公司觉得挺冤。

  “备案时你公司外资比例为28.8%,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海关监管期内你公司外资比例调整到25%以下,按照国家规定就不再享受原优惠政策条目了。”调解关员全面梳理案情后进行了解答。

  对于该公司“我们没有主观过错”的辩解,调解关员耐心解释,“经调查,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告股东变更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是疏忽大意、合规管理不严导致的,不存在走私故意。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主观过错。”并提出了解决路径:“本案中你公司的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如果能及时改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依法可以从轻处理的。”

  按照上述建议,这家公司主动补缴税款,消除危害后果,并补办了相关手续。2022年5月,经杭州海关准许,争议双方签署了《行政复议和解协议》。行政复议终止,标志着这场历时五个多月的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近年来,杭州海关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一把“金钥匙”,创新推出了“三协三调一复议”,即关企协商、关警协调、关地协作,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重大纠纷提级调,行政复议主渠道。

  为了更好地用好这把“金钥匙”,杭州海关建立“2+N”制度体系、组建“两级争议化解中心”、选取三个隶属海关争创基层示范点,提高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水平。如绍兴海关与市委政法委签订合作备忘录,接入绍兴市“基层治理四平台”,每月定期派员进驻绍兴市矛盾调处纠纷化解中心,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做好线索接收、纠纷化解等工作。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行政争议,不一定要对簿公堂 2022-08-08 2 2022年08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