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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法趣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21年9月23日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二工作站接六横海事处移送案件称,在舟山六横大尖苍海域查获一艘名为“润伟1”的运砂船舶,该船上运载海砂若干。该船船上运载海砂因无合法齐全手续,被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二工作站依法扣押,因货物体量巨大,不易保管,涉案海砂已作先期拍卖处理。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湾49号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二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扣押海砂拍卖所得款项作无主财物认定,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80-6330110。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二工作站

  2022年8月8日


浙江法制报 法趣 00010 无主财物公告 2022-08-08 2 2022年08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