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档出售“鲎” 当事人被立案调查
陈伟 董恋恋 李艺
日前,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当地某餐饮排档时,发现经营者在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鲎”,遂收缴并将这只鲎带至海洋放生。目前,市监局已对该排档经营者予以立案调查。
据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工作人员薛秀华介绍,当日,执法队根据相关线索对龙港市海鲜排档进行排摸,发现龙港一排档的海鲜养殖池中,趴着一只中华鲎,重达1.3公斤。
执法人员马上电话联系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经专家鉴定,确认该排档海鲜养殖池内的是一只成年活体雄鲎。3天后,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顺利将这只查获的鲎放归大海。
据悉,中华鲎已在2021年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不得非法食用和猎捕。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行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龙港此次对出售鲎的排档经营者予以立案调查,将让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是给那些潜在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者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