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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早餐铺子的电费飙升,原来是“电耗子”作怪

民警提醒:偷电也是偷,情节严重或担刑责

  见习记者 杨云寒 通讯员 张楚玥 

  本报讯 少缴点电费,运营成本就低了?看着经营不善的面馆,陈某的心里打起了小算盘,竟对隔壁早餐店动起了歪脑筋,殊不知这个举动把他送进了看守所。

  “警察同志,有人偷了我家的电!”近日,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富岭派出所接到了一家早餐店李老板的报警。李老板说,自己的早餐店电费一直以来都是1000多元,可从今年6月开始,电费就蹭蹭蹭地往上涨,7月份更是飙升到3000元,“我就卖个早餐,怎么可能用这么多电?”

  民警仔细查看发现,他家电表外还接出了一个插板,插板上的电线连到了隔壁的一家棒冰店。民警顺藤摸瓜,敲开棒冰店的门,“老板,你们家的电线连到别人家的了,你知道吗?”

  一开始,棒冰店老板苏某吞吞吐吐,但很快承认了自己偷电的行为。他说,自己今年4月从面馆老板陈某那盘下了这家店铺,后来在检查电表时发现了插板的秘密,“为了贪小便宜,我就一直瞒着”。

  民警随后找到陈某,他道出了实情。原来从去年开业后,陈某的生意一直不好,为了节约成本,就想到把自家电线接到邻居李老板家的插板上。这件事他没跟任何人说起,李老板也没发现,直到夏天来临,棒冰店的用电量直线上涨,这个秘密才曝光。

  据调查,直到事发,陈某和苏某两人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累计偷电约3万千瓦时,涉案金额2万余元。目前,陈某和苏某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水、电、燃气属于具有经济价值的公私财物,盗窃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千万不要为了贪小便宜而铸成大错。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早餐铺子的电费飙升,原来是“电耗子”作怪 2022-08-15 2 2022年08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