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高层建筑消防
通讯员 张幸女
本报讯 近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城区一建设公司的食堂,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头看”发现,该食堂已改用电力供餐。此前,该食堂在高层建筑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餐。“高层建筑不像平房那样容易疏散居民,在火灾扑救上难度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今年5月,上虞区检察院在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城区部分高层建筑的公司食堂、美容会所等存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餐的情况。根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违反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据此,上虞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协同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