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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通讯员 桐检 

  本报讯 “希望你们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近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储某某、汪某某按规定缴纳了相应赔偿款,桐庐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他们提醒道。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桐庐某乡镇村民储某某、汪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从网上购买了捕兽夹、警报器等多套捕猎器具。之后,两人多次在山间地头放置捕兽夹、弹簧套等进行猎捕,共抓获野兔3只、黄鼠狼1只、果子狸1只。

  据了解,桐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划定为禁猎区,禁猎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犯罪嫌疑人储某某、汪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捕猎工具捕猎野生动物,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的繁衍生存,破坏了生物多样性。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该案时,同步将相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立案审查后,依法向县林业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储某某、汪某某承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赔偿责任。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2022-08-31 2 2022年08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