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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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胡诗睿、刘莹莹、周德香、沈中校、俞步庭、石培实、李海波、秦伟、余纯定、贾东富、李雅立诉你单位集体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2)3456号。因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6日14点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1),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