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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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陈丹
本报讯 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正式实施的首个秋季开学之际,8月31日下午,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特别是校园周边的文身店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店家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店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标识标志,要求在必要时核对顾客身份证并建立台账制度。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美容院、按摩店等可能存在提供文身服务超范围经营的情况进行摸排,当场下达5份整改通知书。
此前, 德清县还专门召开文身行业规范经营行政约谈会,要求文身店守法经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也不得含有诱导未成人文身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