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童浩:
本委受理的(2022)杭仲02字第276号申请人诸暨庆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杭州爱集寓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杭州爱上租科技有限公司、童浩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答辩书(格式)、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以本委官网公布为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2年11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萧山分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5楼第一仲裁庭,邮编311202,电话0571-88382697)。
特此公告。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