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信息“防火墙”
通讯员 王冰芝
本报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但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呢?近日,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筛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时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时,未对不予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作隐匿化处理,致上百条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公示,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
对此,椒江区检察院向存在该类情况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对已公开信息内容作处理,加强信息公开审查。
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落实整改,对已公开的涉公民个人信息内容作脱敏处理,对门户网站公开的其他内容自查自纠,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法律规定,熟悉业务技能,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