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槟榔全面“下架”?杭州商家称暂未接到通知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下架”并非全面禁售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已经看到媒体的相关报道,但还没接到下架通知。”这两天,媒体有关浙江义乌等地“下架”槟榔的报道引发各方关注。9月20日,记者走访杭州城区部分商家,商家纷纷回应说并没有接到下架通知。

  当天,记者沿杭州中河北路、庆春路、建国北路、朝晖路走访发现,卖槟榔的商家以便利店、食杂店(食品店)、小超市、网吧为主。中河北路快来食品店、中河中路星星超市、大学路速达超市都把槟榔放在门口显眼位置销售,槟榔的产地以湖南和海南为主,价格每包在10元至50元不等,一包50克左右。“如果接到下架通知,我们肯定会作出相应处理。”店里服务员对记者说。

  庆春路网鱼网咖服务台对面摆着两款槟榔,服务员表示,上网和看电影的年轻人是槟榔的主要消费群体,但每款槟榔销售半个月才卖了10袋左右。天猫小店东清巷店因为邻近庆春电影院,人流多,销售量大一些,槟榔的品牌也更多。

  记者注意到,在以上店家销售的槟榔外包装上都有“长期过量咀嚼,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商家均表示,各品牌的槟榔均有专门的业务员配送上门,因为槟榔的保质期只有2个月左右,过保质期的槟榔会被业务员收走。这一说法也得到一款槟榔产品的王姓业务员证实,这名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对销售槟榔的商家提供包配送服务,对过保质期的槟榔则包换,“目前外地下架槟榔的传闻对杭州市场影响不大”。

  对于媒体关于义乌等地全面“下架”槟榔的报道,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杭州暂时没有类似的动作,但据其了解,“下架”只是说槟榔不能作为食品销售,而不是全面禁售,也就是说,槟榔不能以食品名义销售,且要分区域售卖,槟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9月20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最新回应也与此相同。

  此前,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依据,先期引导部分以食品名义销售槟榔的商家作下架处理。

  据了解,槟榔是一种温湿热型阳性植物,世界上吃槟榔最多的国家集中在东南亚。在我国,喜食槟榔的人群多在湖南与海南。2019年,作为槟榔主产地和主要消费地区,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

  槟榔是否致癌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是因为不久前36岁歌手傅松患口腔癌去世。今年6月,傅松曾发布视频展示自己的伤口,称口腔癌已复发3次,希望网友引以为戒,远离槟榔。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槟榔全面“下架”?杭州商家称暂未接到通知 2022-09-21 2 2022年09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