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被拉进“黑名单”
通讯员 西检
本报讯 “黄某某、王某某等人已经被列入食品从业者禁止名单库,他们将不能再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近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部门回函西湖区检察院。
今年7月初,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黄某某、王某某等人曾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法院判处刑罚。根据食品安全法,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但市场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对黄某某、王某某等人作相关从业禁止处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食品犯罪涉刑人员从业禁止的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积极和检察机关对接,共同商讨食品犯罪涉刑人员从业禁止的管理机制。经多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应该从业禁止的人员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检察机关还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信息对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