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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杭州达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翟玉、杨亮、赵梦娜、阮则江、孙子桐、阚婉莉、李豪、吴继兴、宋民祥、钟瑞兰、冯振兴、朱攀、郑逸馨、黄雨婷诉你单位集体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2)3665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17日14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上城区望江东路6-3号第二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2-09-26 2 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