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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遗失声明

  2022年8月8日,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宁天鹅会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会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2)浙0481破30号,并于2022年8月8日指定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天鹅会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现管理人特登报,声明天鹅会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所有印章及营业执照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海宁天鹅会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遗失声明 2022-09-26 2 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