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清单 本金基准日:2022年7月2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7月21日的贷款本金及截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接收基准日的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东方资产联系电话:邱经理 0571-86994787
金越资产联系电话:丁经理 0575-8802029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