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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生活美容机构被查

  检察官:

  “医美”和美容不是一回事

  通讯员 秀湖 本报记者 陈贞妃 

  本报讯 “这台标注OPT的激光仪器是做什么用的?工作原理能否讲一下?”“是给客户做脱毛项目的。原理我也讲不清楚,应该就是激光脱毛。”没有医疗资质的生活美容机构,却使用“激光脱毛仪”“微针”“驻颜刀”等医疗器械。近日,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下,秀洲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3月初,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消费者等方式,为他人注射未经批准进口的肉毒素。另外,公益诉讼平台上也出现多起因美容纠纷引发的投诉。

  围绕上述线索,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多家生活美容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情况。

  “驻颜刀、脱毛仪、光谱仪、微针等均属于医疗器械,生活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可能会发生烫伤、水疱、结痂后外伤性色素沉着、毛囊萎缩、留下严重疤痕等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胡继飞表示,美容和“医美”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生活美容院只要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就可以开展敷面膜、按摩之类的生活美容服务,从业人员也只要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过相关卫生和法律知识培训便能上岗。而“医美”指的是医疗美容院,属于医疗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从事医疗美容的人员,必须是毕业于正规医学院校,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执业医师。

  为此,检察院向卫健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查处涉案商户,并对其他美容场所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经排查,目前秀洲区有美容场所156家,可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美容机构有3家。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已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2起,作出行政处罚5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生活美容机构被查 2022-10-10 2 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