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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德清有了首个“尝鲜者”

公证助力,省时省力更安全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丁海鸿 

  本报讯 “不用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真是太方便了。”11日,德清县的周女士顺利完成二手房过户,成为该县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政策的首位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这表示,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转移,俗称“带押过户”。

  今年9月,周女士打算出售一套房产,然而该房产还有40余万元银行贷款没有结清。按照原来的房产交易要求,她要先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正当她为还贷款一事发愁时,了解到德清县司法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商行在今年8月份开展了二手房“带押过户”试点服务,便向银行提起申请。

  据介绍,通过该试点服务,经过“买卖双方与银行达成合意、信贷资金公证提存监管、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三步骤,在德清县公证处提存、监管助力下,无需卖方筹款还贷,也无需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就可以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在顺利通过申请后,周女士完成了二手房过户。“有了公证介入,资金提存更方便,缓解了购房资金压力,提高了交易效率,我们买卖更安心。”周女士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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