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 |
| 标的债权清单本金基准日:2020年12月10日,利息基准日:2020年12月10日 |
根据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荡支行与吴笑芳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荡支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吴笑芳,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荡支行与吴笑芳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吴笑芳履行相关义务。吴笑芳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吴笑芳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荡支行
吴笑芳
2022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