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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一本案卷,折射法律监督进程的时代“蝶变”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张露剑 

  10月11日,秋日暖阳。走进温州市检察院,“风雨入怀”的石刻映入眼帘,苍劲有力。进入大楼,向着案件管理办公室走去。轻轻推开门,看到的,又是金志国在电脑前伏案的身影。每季度一次的业务数据分析,跟踪全市每一个数字办案作战项目……身为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师”,这样的背影,同事们再熟悉不过。

  回望10年,很多人感叹有太多值得铭记。而金志国却说,案件管理就是他工作的全部。10年前,他转岗来到刚筹建不久的温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那一年,恰逢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国检察案管工作起步。于是,从布置检察服务大厅的第一台电脑,到起草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律师接待规定;从埋首案卷文书,到海量数据分析,再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这10年来,与改革同行,“老案管人”金志国是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

  从“0”到“1”

  2012年,金志国通过遴选进入温州市检察院。人事部告诉他,他被分到案管办,“当时很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检察院之前没有这样一个部门。”金志国记忆犹新。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一场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2011年10月,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启动。次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纷纷筹建案件管理办公室,“新人”金志国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名“案管人”。

  由不同部门间分散管理,到一个部门统一受理、管理;从不同部门多头对外,到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同时,加强各办案部门、不同办案环节的流程监管,发现和督促纠正程序违法……这场看似内部的机制变革,实则更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向勇于自我改革、加强自身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迈出的坚定一步。

  案件的进出、流转,全部集中管理。但数以万计的案件,怎样才能管好?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司法办案活动实现了一个平台上的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身在案管一线,金志国敏锐地感觉到做好流程管理,就可以实现对司法办案的同步动态监督。于是,从“零”开始,他先后起草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律师接待等规定,一步步拼合起各项制度机制的完整“拼图”。

  一切还只是刚刚起步。作为新进入这个检察“窗口”的一员,金志国并没有想到,这以后的十年,迎接他的,是一浪更胜一浪的检察变革浪潮。

  从“线下”到“线上”

  司法办案,总是围着案卷转。10年前,金志国印象最深的是一摞摞堆叠如小山的案卷,“公检法各部门之间,每当有案卷移送,都是声势浩荡,塑料箱、平板车什么的齐上阵。如果有涉案财物,那‘阵容’就更大了。”

  但现在,这样的场面已经很难看到。2017年,由浙江省检察院牵头,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起步,而温州正是承接这一改革重托的试点地区。“在这个平台上,点一点,电子卷宗、文书就能在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一键送达,包括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置,全流程上线,案件流转越来越便捷、高效、公开、透明。”金志国介绍。

  律师接待,是窗口服务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网上阅卷,现在看来稀松平常,但放在七八年前,却是个大难题。”金志国说,比如,不同的检察院,可能提供的阅卷方式各不相同,律师到不同的地方阅卷,常常像开“盲盒”:有的地方可以复印,有的地方不能复印;有的地方允许拍照,有的地方不能拍照。同时,一个案件往往有好几个当事人、好几个律师,阅卷时很可能出现排队的情况,“有的案卷可能好几百页,等候时间长了,律师们难免会等得心焦。”金志国每天看着,也心焦。他想,律师阅卷是否可以从线下转到线上?

  于是,2013年,温州市检察院开始向律师提供“零等待”服务:一方面,除复印案卷外,检察服务大厅同时提供电子扫描卷宗、光盘刻录等电子阅卷服务;另一方面,率全省之先开通网上便捷通道,律师办理资格审查、案件信息查询、阅卷预约等,都可以线上进行。

  从一地到全市,从全市到全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浪潮下,在浙江,律师阅卷变得越来越便捷。特别是2020年,浙江省检察院率先全国推出“在线阅卷”服务,以及网上约见检察官、远程签署法律文书、“云”办案等服务,让律师们获得感满满。(下转2版)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一本案卷,折射法律监督进程的时代“蝶变” 2022-10-13 2 2022年10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