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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关于限期要求违法建设行为人接受调查处理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听泉苑2幢3单元402室浇筑阳台涉嫌违法建设的行为人:

  经查,杭州市拱墅区拱墅区半山街道听泉苑2幢3单元402室南面客厅外侧原中空处用混凝土浇筑成平台,并在上面砌筑砖墙安装玻璃围合成封闭空间,长3.5米,宽1.1米,面积3.85平方米。北面次卧室外侧原中空处用混凝土浇筑成平台,并在上面砌筑砖墙安装玻璃围合成封闭空间,长1.63米,宽1.1米,面积1.793平方米。南北两处共计面积5.643平方米,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为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建筑物的建设行为人,请涉及该建设部分的搭建行为人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半山中队(地址和联系人详见后)接受调查处理。

  上述建设行为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半山中队依法接受调查处理,期限届满,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汤跃军,电话:0571-88133670,半山中队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号。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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