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放4.5万元救助金
司法救助驱散阴霾
通讯员 赖伟珍
本报讯 近日,青田县检察院、妇联在开展司法救助“回头看”的过程中,得知小丽(化名)已逐步走出阴霾,生活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学习成绩也明显提高。
今年3月,青田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丽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材料审查、实地走访、询问当事人等,最终确定小丽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于是决定提请丽水市检察院予以联合救助,并通过专门设置的“困难妇女”绿色救助通道,优先为小丽发放了救助金4.5万元。
近年来,青田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出了公益性妇女组织参与救助、召开跨部门帮扶“圆桌会议”等具体举措,延伸救助触角,凝聚社会合力,让司法救助成为民心工程、暖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