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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 告

  浙江双博阀门有限公司债权人: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9日作出(2019)浙1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永嘉宇工阀门有限公司、浙江良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双博阀门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4月12日作出(2019)浙11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定于2022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浙江双博阀门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债权人参加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浙江双博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2-11-07 2 2022年11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