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要求违法建设行为人接受调查处理公告
拱墅区半山街道田园绿郡2幢2单元1001室浇筑阳台涉嫌违法建设的行为人:
经查,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田园绿郡2幢2单元1001室南面客厅外侧原中空处用混凝土浇筑成平台,并在上面安装玻璃围合成封闭空间,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上述建筑物的建设行为人,请涉及该建设的搭建行为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半山中队依法接受调查处理,期限届满,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汤跃军,电话:0571-88133670,半山中队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号。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