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我们共同的准则
本报记者 陈晓青 陈岚 丁田醒
初冬的西子湖畔,连绵的高大梧桐树将北山路妆扮成了一条金黄的锦带。各色历史建筑融入美景之中,讲述着一段段精彩的故事。
位于北山路84号“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娓娓诉说着浙江与宪法的不解之缘。建成开馆六年来,它吸引了超过108万人次的参观者,来到这里聆听宪法故事,感受宪法精神。
宪法,是立国之基、安民之本。浙江作为“五四宪法”的起草地,与宪法有着不解之缘。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一起来聆听宪法与浙江的故事。
一
1953年12月24日下午,一列载着毛泽东及宪法起草小组成员的专列悄然驶出北京,缓缓向杭州行驶。
为何选择在西湖边起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或许是碧水灵动启人思考,或许是文人墨香予人灵感。
来时的火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从此,一座城市和一部大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这77个日夜,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
从提出初稿到最终通过,关于“五四宪法”的讨论持续多月,参加人数多达1.5亿,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仅浙江就有801万人参与,各方提出的意见共有118万多条。
拟宪法,在西湖。“五四宪法”草案从此也有了“西湖稿”的雅号,在中国宪法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西湖印记”。(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