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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被执行人将宝马车转移到儿子名下

一顿“骚操作”逃不脱法律严惩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江妮妮 

  本报讯 法院生效判决确定陈某某要履行600万余元及其利息的归还义务,陈某某不仅拒不执行,还以37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宝马汽车过户到胡某某名下,用于抵偿欠胡某某的24万元工程款,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随后,胡某某又以债务转移的方式将该车过户给陈某某之子。整个交易过程,无实际的借款依据和交易资金流转,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至直系亲属名下,是一起典型的规避执行并转移财产的案件。台州市椒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以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台州两级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机关深化协作,采取拒执打击“亮剑”行动。日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2022年度拒执打击的工作情况,并集中发布包括上述案例在内的9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被执行人将宝马车转移到儿子名下 2022-12-05 2 2022年12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