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嘉兴助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经审计查证发现你单位属于金融行业,不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对象范围,现要求你单位退回相应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经核查,你单位应退回的补贴金额为2500元;2、如你单位对应退回补贴事实及金额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301办公室核对相应材料,向我局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佐证;3、如你单位无异议或者未在上述指定期限内前来核对的,你单位应于上述指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将该2500元补贴款退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330016380470590000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4、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退款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