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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伪造公章诈骗百万

获刑5年半

  通讯员 慕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奈何总有人剑走偏锋。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毛某经预谋,伪造郑某、张某等26人的无房户拆迁协议、房屋买卖契约、测绘图、无房户审批表和政府公章等,以出售无房户指标为名,骗取管某等19人215万余元。

  2021年5月,毛某发现事情败露,主动回购无房户指标。截至案发前,尚有162万余元未归还。

  平阳法院认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毛某犯罪后能自首,认罪认罚,并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返还各被害人;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责令继续退赔;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判决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伪造公章诈骗百万 2022-12-13 2 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